推官,后升御史,巡按广东,行均平里甲法,斥抑豪强。四十四年,由大理寺左少卿进右佥都御史,总理河道,开始治黄生涯。次年,以接浚留城旧河成功,加右副都御史,寻以丁忧去。隆庆四年(1570),河决邳州、睢宁,起故官,再任总河,塞决口。次年报河工成,寻以运输船只漂没事故,遭勘河给事中雒遵劾,罢去。万历四年夏再起官,巡抚江西。次年召为刑部右侍郎。六年夏,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总理河漕,九月兴两河大工,次年工竣,黄河下游得数年无恙。八年春,加太子太保,进工部尚书,九月迁南京兵部尚书。十一年正月,改刑部尚书。后被劾以党庇张居正,落职为民。十六年,黄河大患,以给事中梅国楼等荐,复官右都御史,总督河道,十九年冬,加太子太保、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。次年,以病辞休。归后三年卒。 摘自《百度百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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