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0日上午,临汾市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,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,安排部署临汾市推进河长制工作。市委书记岳普煜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刘予强为河长制办公室揭牌。
市委副书记雷健坤主持会议。会上,副市长王兵宣读了《临汾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》;尧都、乡宁、安泽、市水利局、市环保局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。
刘予强在讲话中指出,全面推行河长制,是落实新发展理念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,是“坚持绿色发展,建设美丽临汾”的重要基础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,统一思想,切实从讲政治、讲大局、讲环保的高度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上来,深刻领会新精神、新要求,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,“全方位”构建组织体系,“广覆盖”落实各级责任,“宽领域”整治水生态环境,“多层次”强化各项保障,凝心聚力,合力攻坚,确保临汾市全面深化河长制落地生根、取得实效。
刘予强表示,要聚焦重点,综合发力,以担当负责的精神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。要准确把握工作要求,明确目标、强化措施、严格进度,确保工作取得实效;要牢牢压实河长责任,各级河长都要率先垂范、带头履职,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,协调解决重大问题。要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,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,强化激励问责,切实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尽责;要紧扣重点工作任务,坚持管理与养护相结合、治理与发展相结合,集中精力管好水、护好水、治好水、用好水。
刘予强要求,要健全机制,完善体系,以制度保障推动治水工作常态化长效化。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,对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,将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,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考核,考核结果纳入市委、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;要完善监督监管机制,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,抽调市直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督察组,对各县(市、区)开展督察,同时,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,把河道治理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;要完善执纪问责机制,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,将河长的治水工作列入“一票否决”的硬任务,对工作不力者进行约谈或处罚;要完善群防群治机制,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,全方位、多层次宣传实施河长制的具体内容、重要意义,组织开展河流生态保护管理、用水节水等水情教育,增强保护生态环境意识,同时,加强对河流管理保护先进典型的总结推广,增强社会各界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、参与意识,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、支持、参与、监督河流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。
市水利、环保、财政、住建、国土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;市河长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;各县(市、区)委书记、县(市、区)长,分管水利、环保的副县(市、区)长,县编办、水利、环保、财政、住建、国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。(临汾日报 王长波)
来源:新华网 2017-7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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